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东四路20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3939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院)简介:学校是一所以水利水电专业为特色的公办高职院校,学校环境优美、绿树成荫,学习环境、食宿条件、智慧校园建设处于省内一流水平。学校占地面积675亩(含校外实训场地),建筑面积18.62万平方米,现有学生10000余人。学校是全国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学校、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湖南省高职高专招生就业先进单位、湖南省楚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A档单位。2023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专业对口率、专升本通过率均处于湖南省内领先水平。连续在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现场督查考核中获得优秀。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含湖南省内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湖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南、河北、山东、安徽、浙江、江西、广东、广西、贵州、四川、云南、青海、甘肃等18个省(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学院 | 学制 | 学费(元/年) | 科目要求 |
建筑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学院 | 三年 | 4600 | 不提科目要求 |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模型数字技术方向) | 建筑工程学院 | 三年 | 4600 | 不提科目要求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学院 | 三年 | 4600 | 不提科目要求 |
室内艺术设计 | 建筑工程学院 | 三年 | 7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工程造价 | 建筑工程学院 | 三年 | 5060 | 不提科目要求 |
测绘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学院 | 三年 | 46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无人机测绘技术 | 建筑工程学院 | 三年 | 5060 | 不提科目要求 |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学院 | 三年 | 46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水利工程 | 水利工程学院 | 三年 | 5060 | 不提科目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 水利工程学院 | 三年 | 46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 | 水利工程学院 | 三年 | 46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北斗安全监测技术方向) | 水利工程学院 | 三年 | 46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水利造价方向) | 水利工程学院 | 三年 | 46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水政水资源管理 | 水利工程学院 | 三年 | 46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智慧水利技术 | 水利工程学院 | 三年 | 4600 | 不提科目要求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电力工程学院 | 三年 | 5060 | 不提科目要求 |
供用电技术 | 电力工程学院 | 三年 | 5060 | 不提科目要求 |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 电力工程学院 | 三年 | 5060 | 不提科目要求 |
光伏工程技术 | 电力工程学院 | 三年 | 5060 | 不提科目要求 |
水电站与电力网技术 | 电力工程学院 | 三年 | 46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电力工程学院 | 三年 | 4600 | 不提科目要求 |
大数据与会计 | 经济管理学院 | 三年 | 3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资产评估与管理 | 经济管理学院 | 三年 | 3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跨境电子商务 | 经济管理学院 | 三年 | 3850 | 不提科目要求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经济管理学院 | 三年 | 3850 | 不提科目要求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信息安全技术学院 | 三年 | 4600 | 不提科目要求 |
大数据技术 | 信息安全技术学院 | 三年 | 5060 | 不提科目要求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信息安全技术学院 | 三年 | 4600 | 不提科目要求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信息安全技术学院 | 三年 | 46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注:1、湖南省基层水利特岗生招生专业及科目要求按湖南省教育厅、水利厅、人社厅相关文件执行,学生免缴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
2、我校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发改委规定的学分制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最新审核批文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
2、男女性别及比例:不限定男女性别及比例。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4、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相关规则顺序录取。
6、基层水利特岗考生录取规则按湖南省教育厅、水利厅、人社厅相关文件执行。
7、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奖、勤、助、贷政策
1、优秀学生每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家庭贫困且成绩优秀的学生每年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成绩优秀的学生还可获得学校各种奖学金。
2、学校设立了大量的勤工俭学岗位,可获得相应的报酬。
3、家庭贫困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最高可获得4400元/年。
4、家庭贫困的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东四路20号
邮政编码:40131
招生咨询电话:0731-84081345、84073612
招生咨询邮箱:122732744@qq.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www.hnslsdxy.com/zsw/
监督投诉电话:0731-84073667、84081345